Monday, January 30, 2012

适可而止吧,别上诉了!

原以为安华事件尘埃落定。高庭法官的裁决除了令举国上下大掉眼镜外也叫纳闷多时的普罗大众如释重负。松口气者包括中间派、骑墙派、风马牛派等。其实,祈望安华在审讯程序中获无罪释放的人占大多数。严格来说,他们的立场与政治完全沾不上边。安华一再被控,且罪名一版再版,同出一辙,案情演变来来去去都和香港电视连续剧半斤八两,了无新意。人们对司法程序的心理从好奇到平淡,再从平淡到厌倦乃理所当然。

当高庭宣判安华无罪时,当权派理直气壮宣告司法独立,民间流传的政治干预谣言不攻自破。但网上普遍认为这是国阵基于普选需要而假戏真做的:无罪,上诉,重审,判监四部曲的前奏。如此言论喧嚣云上。谁是谁非见仁见智。

毫无疑问,一般有识之士都寄望安华事件就此画上句号,持续执拗婆婆妈妈等同劳民伤财,还是把国家资源充分投入发展事业上较为务实。不料此时此刻,总检察署审讯与上诉组主任卡玛鲁丁证实,该组已经接获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领导的肛交案检控团队报告,决定在检阅高庭判词后提出上诉。此言一出,再次把郁闷多时的人民打回牢骚满腹原点。毋庸置疑,如此举措有违国人期盼。原因如下:

一、多年来,安华案已大谬不然的消耗了国家的有限资源,行政体制也空转不断。而邻国如印尼,泰国、越南等近年来则乘虚而入。为了提升国际竞争能力,他们责无旁贷大刀阔斧振兴经济。其中,泰国已把大马抛诸后头,而越南和印尼也迎头赶上。遗憾的是,我们还在一些花边琐碎事务上不着边际地天马行空,执迷不悟。时不我与,该是当权者大彻大悟的时候了。

二、法纪中的上诉程序是宪法赋予败诉者的基本权力,无可厚非。但权力的执行必须具备2个核心因素即:公民权益和司法公信力。前者不妨藉中国最大走私案头目赖昌星案件作参考。起初,加拿大政府高举人权旗帜在司法上给赖诸多袒护。但当案件拖了12个年头后,政府不得不屈服于人民根本权益。在把他定罪后由法庭直接送上飞机,不再拖泥带水。至于司法公信力而言,经历了林甘司法案、赵明福和海关员‘坠楼’案、古甘狱中暴毙案后,司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公信力已荡然无存。即使上诉成功对国人也毫无实质意义。司法单位怎能没有自知之明?

三、一旦总检查署正式提出上诉,案情将在来届普选对国阵的形势造成包袱。可以预期,在野党极尽所能把四部曲的‘奥步效应’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此策略对数十万首投族十分管用。只要技术应用得当,把重点集焦在同情‘受害者’的天性,他们神圣一票情归在野党的可能性似乎顺理成章。

市场应用学有个珠玑词汇:Perception is reality(直觉就是真相)。不可理喻?未必!

Wednesday, January 25, 2012

出口处和入口处

有个通缉犯被警方追逐。他机警的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然后闪电般进入一个购物商场。及时赶到的警长向全体警员发号施令:“立刻把大厦全部出口严密封锁。你们得做得滴水不漏,不得有误!”

经过一番搜索后,却找不到通缉犯的蛛丝马迹。内疚的失职的警员上前向警长传述。他说“报告警官。通缉犯失了踪迹。” “怎么可能?” 警官不解“ 我不是下令你们把全部出口处都堵住吗?” 警员回应,“没错警官。看情形他是从其中的一个入口处溜之大吉了。”

血拼第一夫人

专栏作者安德鲁霍尼在《悉尼晨锋报》副刊“悉尼私密”中报道首相夫人罗斯玛曾在悉尼豪掷近32万令吉购买名牌衣服,并且给她封上 “血拼第一夫人” 的称号。对此,罗斯玛今天断然加以否认并形容相关报道为 “垃圾” 。安德鲁今午在其推特表示坚持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并坚称自己的爆料源头可靠。他说 “我的消息来源稳如磐石。自由媒体总会胜利。”

评语:我国首相夫人罗斯玛清廉朴实和与民共苦的良好行为早已名闻遐迩。但偏偏有人心存不轨,恶意污蔑,说她购买名贵包包、手表、钻戒、服装、鞋子等,使她形象受损。众所周知,被誉为世界首相夫人崇高典范的罗斯玛,连马英九的夫人周美清都自叹不如。安德鲁岂可含血喷人?

为了维护首相夫人和国家声誉,我建议全国上下出钱出力,万众一心,把安德鲁告上法院,向他索取10亿美元名誉损失赔偿。大家可以有恃无恐,因为法院里都是我们的人。非要把他打入18层地狱、大快人心不可。

Monday, January 9, 2012

草包政客

彭亨直涼百樂縣國陣成員黨昨日針對“109聲援安華集會”到警局报案。

出席者包括馬華百樂區會主席拿督鄧福樂、副秘書蘇秀龍、馬青百樂區團團長黃奕龍、執委吳添來、巫統百樂區團團長阿茲占、國大黨代表薩米等。

鄧福樂表示,在法庭下判前舉行集會,已經形同向法庭施壓,試圖左右判決,這是不妥的。

评语:地方党要竟是一般完全没有政治智慧的草包,国阵不倒台才是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