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6, 2009

肆無忌憚的瀆職行為

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總秘書阿末沙披露,約5%公務員經常曠職,其中一些竟曠職長達3個月,駭人聽聞。國家資源遭到如此糟蹋,紀律如此敗壞,國人的失望之情可想而知。

好戲還在後頭:阿末沙建議有關部門為涉及曠職的公務員舉辦醒覺課程和研討會,勸說他們“浪子回頭”。他還自圓其說:“這些低級公務員只是小學或初中程度,不瞭解工作條例。”說得難聽點,阿末沙的荒謬言論除了試圖掩耳盜鈴外,也侮辱人民的智慧。

縱橫企業咨詢職務數十載,光怪陸離的人力資源管理現象我甚麼沒見過?但阿末沙的“高見”還是叫我大開眼界、歎為觀止。話說回頭,舉辦醒覺課程和研討會不愧是個好主意但不針對低級公務員而是主管單位。且讓我藉三兩淺見與阿末沙共勉:

一、公務員嚴重違紀一事,何需勞動職工總會越俎代庖“仗義執言”?請問擁有行政職權的主管們在做甚麼?放縱下屬蓄意犯規者就算瀆職,絕無狡辯空間。如此敷衍塞責態度實際上為曠職者大開方便之門。

二、曠職長達90天的員工高枕無憂地在部門中來去自如而主管單位竟然視若無睹,政府九流行政效率被國人從街頭罵到巷尾也就理所當然。就事論事,阿末沙把這筆賬完全記到小公務員頭上明顯刻意偏袒。

三、每位新丁走馬上任時都授予聘用書。主管也有必要當面向他詳述其內容包括義務、權益、法紀等項目。如果員工依然對曠職後果還是不甚了了,你說誰該被打50大板?

四、阿末沙提出警告,政府有權開除曠職3個月的公務員。這顯示他本身對僱用法令一知半解。條款明文規定:凡曠職連續超過2天者即當自動辭職論。因此,主管們只要稍為負責,陋習根本無從滋生。所謂開除不但脫褲放屁且有節外生枝之虞。

最後,我只有2句話要說:一、重用外界行政專才重振公務員紀律乃當務之急;二、以人口比率而言,大馬是全球公務員人數最多的國家,我從前對箇中原因百思莫解,難得阿末沙驟然把我點醒使我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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