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3, 2010

交通部缺乏危机处理能力

作者注:最近南北大道森甲边界又无端端添加无辜新魂。一架长巴在恐怖车祸中造成多人死伤。肇祸原因有待查询,但有,来自马六甲的读者却在报章上怒责执法松懈。以他经常穿梭甲隆所见,执法官员对许多长途巴士和重型罗里超速和鲁莽驾驶都视若无睹。

为了把常年“沉睡”中的执法官员唤醒,让我借此把我一篇陈年文章上载到部落格,但愿能激起他们的“回忆”;再说温故知新总不算是坏事。

文章内容:

05年11月22日我在星洲日报言路版写了一篇时评文章题目是“提升执法效率,减少道路冤魂”。快两年了,其业绩“进展”只能用四个字回应:“痛心疾首”。

危机处理 (Crisis Management) 是行政管理学里一项重要的专业行为技能。危机处理的涵义是:当面临突如其来的负面冲击时,领导人发挥其智慧和运作能力排除万难、化凶为吉。这里有个核心关键:处理危机的过程和终结都尽量减低对整体机制一贯运行和个别商业利益正常操作的影响。若从以上内容解读,大马交通部的危机处理能力确实叫人彻底失望。他们的窘态在最近太平巴士死亡车祸事件中表露无遗。

交通部看来是被这起意外吓楞了,不知所措。心神未定便不管青红皂白,以“红卡”对付有关公司的全部巴士,真是奇闻轶事。如此“意气用事”的应对方式显示出交通部对处理危机确实力不从心、难以服众。它给人的印象是:千错万错都是巴士公司的错,咎由自取、与人无尤。这是个牵强、有欠公正和极不专业的指控。在处理危机时交通部对以下事项欠缺考量:

a) 公司拥有合法营业执照,突然被令无限期全面停业,有何法理逻辑依据?

b) 车龄旧、不安全,车检局就索性把它打入冷宫,才算履尽天职。但如今,例常检验已过了关,这笔帐又怎能记到车主头上?;

c) 公司还有38辆完好的巴士为何不准上路?(假设该议员有4个孩子同校就读,其中一人出现舞弊4兄弟一同被开除。请问议员先生,你会甘心吗?)

d) 员工和家属的困境谁去安抚?对其他日常乘客又有何交代?

e) 对“习惯成自然”的渎职执法单位该如何严厉处分 (而非袒护)?杀鸡儆猴。

坦白说,若在西方,巴士公司绝不会因此罢休,为了维护股东们和顾客群的利益,对簿公堂势在必行。在法纪基础上,我敢说交通部的胜算不超过5%。

政府官员事后相当“团结”,这点可以理解。尽管他们的“高见”无奇不有,但指头始终一致向外。其中最令人感到荒谬绝伦的还包括:司机若违规老板将被罚款和坐牢。如此荒腔走调、小孩子玩泥沙的思维竟然出自高官之口,大马人的颜面荡然无存。

企合部长的看法本末倒置,他认为一车出事,全体被扣有助于遏止车祸。他补充说,“当司机再三违规,老板必须解释为何交通部还需要发营业执照给他?”。既然如此,人同此心,市民也想向该议员请教:他的属下执法官员贪污腐败和擅离职守心态早已“名不虚传”。试问他是否应该立即自动停职,向国会请示为何他的议员资格不该被取消?

我劝交通部把这个案作为参考:最近华航波音737-800飞机在冲绳岛那霸机场出事爆炸。华航和3家日本公司马上召唤波音工程师在第一时间飞往台湾与日本协助当地技师分别对11架和23架同类飞机作日以继夜的全面严格技术检修。4天后 (记得:仅仅4天) 大功告成,波音机再度全面起飞。问题及时获得解决,商业利益和乘客的方便都受到兼顾。问题:34架飞机和几辆巴士相比无异大巫见小巫。为什么人家做起来干净利落而我们却杂乱无章、手忙脚乱?答案:这叫危机处理。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謝明意‧2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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