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 2013

制度展延,問題依舊

“最低薪制展延1年”再次印證了政府朝令夕改的一貫作風,在制度成為法令後才作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危機處理,本末倒置。星洲日報《點評500》稱之為“不湯不水的怪胎”既一針見血又見怪不怪。 國內數十萬中小企業經過一番折騰後,終於獲得政府的關注和“體恤”。內閣決定放寬制度落實並允許有財務困難者展延至明年。猶如惡夢初醒的業者總算鬆了一口氣。然而,從桎梏根源觀之,問題是否已一勞永逸、迎刃而解呢?答案肯定是個大大的“不"字。 不難看出,政府的舉措充其量是把火藥庫的信管增長,而非拆除。等於說:僱主在“惶惶不可終日”一年後依然回到“頭痛”原點。故此,政府的當務之急不僅是把政策展延而是作出徹底檢討。 這是我的一些看法: 對我國當前經濟情況而言,外勞和本地人同工同酬只是個不著邊際的理想。不是不好,問題是我們有“打腫臉皮當胖子”的條件嗎?當然,我堅決反對僱主不合理的剝削行為,但政府何不索性讓市場供需定律來定奪?這不是自由職場的基本概念嗎?再說,提昇外勞人力成本的負面影響有二: 一、嚴重打擊國內數十萬家中小企業的競爭力。有人說,水漲船高,貴來貴賣,僱主何必嘖怨?說得輕鬆,但請問那些簽了長期買賣合同的公司該怎麼辦? 二、增加外勞的酬勞根本不能刺激他們在我國的消費。他們將把“額外收入”統統寄回家鄉。一般估計,我國當前在這方面的外匯流失每年高達70億令吉;一旦落實最低薪金制,外匯的流失絕不下140億。這就是我們維護外勞“基本人權”的代價。值得嗎? 財務困難者提出申請一事,令人納悶。想想看,假設全國有20萬家中小企業提出申請的話(哪有老闆傻到不提出申請的道理?),又假設每份申請書得經過 3星期稽查(稽查工作總不能草草了事吧?),再假設政府聘請了500名全職稽查師處理的話,大功告成也要23年時間。你不認為荒謬嗎? 要根本解決問題,官員們必須走出冷氣房,捲起衣袖、收起領帶,到工業現場多作瞭解。閉門造車不外是個死胡同。我建議政府在實施最低薪金制前,向中小企業伸出援手。全力為他們頒發撥款(撥款免還)和低息貸款,多方面改進他們的設備和作業模式。逐漸減少動用勞動力的同時,也把生產力提昇。這概念不難理解即:把目前勞動密集工業機械化;把機械化工業半自動化;更把半自動化工業自動化。加強培訓工作,把本地非技術員工訓練為半技術員工;也把半技術員工進一步塑造為技術員工。用人少、生產力高才是上上之策:它治標又治本,何樂不為? 在上世紀70年代,我國的輝煌成就成為鄰國典範(連韓國都羨慕我們)。在他們眼中大馬是天府之國。如今,印尼、泰國、越南等已經迎頭趕上。連封閉多年的緬甸都對我們虎視眈眈。要與他們在國際間爭一日長短,虛有其表的花拳繡腿已不受用,對症下藥的真刀真鎗才是制勝之道。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謝明意)2013-02-28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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