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12, 2010

“在家辦公”不是這樣的

我是典型“在家辦公”族。由於身歷其境,我對“在家辦公”的運作模式瞭如指掌。

“在家辦公”是個講究高自律的職業操行,它強調成果,其他任何技術環節無關重要。換句話說,員工只求順利把工作完成,至於如何“搞定”完全不受公司干涉。不過話說回頭,它一點都不如想像中輕鬆自如。因此,除非執拗閉門造車,否則“不湯不水”是必然後果。在此,恕我堅持己見;在現有工作文化情況下,該制度不適用於政府部門。原因是“在家辦公”的作業意識形態和有關策劃人的認知南轅北轍。本質上“在家辦公”和一般工作模式的最大不同之處有二:即工作場合和工作時間。

先說工作場合:許多局外人對“在家辦公”概念有個錯誤的印象。說來弔詭:“在家辦公”其實名不副實,因為所涉及的員工沒有必要嚴守家中把工作完成,因此,他們攜帶手提電腦出入私人俱樂部和咖啡座多於逗留在家中,藉此避免工作進度和個人情緒受到家庭瑣碎事務影響。

再說工作時間:朝九晚五絕不是“在家辦公”的工作準則。“在家辦公”族有時看來投閒置散,但實際上他們往往半夜三更還在埋頭趕工。廢寢忘食是兵家常事。

反觀大馬公共工程局今年將落實“在家辦公先鋒計劃”;表面上,它在許多商業機構前先聲奪人,可是,看在內行人眼裡,充其量,它不過是只“四不像”的怪胎。讓我點出其中幾項明顯缺陷:

1,參與計劃的公務員必須在上下班定時開電腦打卡。說來煞有其事但不著邊際、脫褲放屁;

2,上司會不時派人上門作抽樣檢察,證明他們在工作。在這環節上,充份顯示故弄玄虛的策劃人對“在家辦公”實質作業內涵一無所知;

3,工程局還會“突擊檢察”確保他們在工作時間的衣著與平時上班的裝扮一樣。內行人把這措施當作大笑話,滑稽無比。

4,工程部表示,這計劃很適合個性內向的員工。刻意打造制度來遷就不勝任的員工無異削足適履、作繭自縛。

去年,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總秘書阿末沙披露,約5%公務員(6萬人左右)經常曠職,其中一些竟曠職長達90天。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員工隨心所欲在部門中來去自如而主管單位竟然視若無睹。

想想看,連處理視線內所發生的違紀行為都力不從心;如今把舞台搬到視線外,人民內心的狐疑怎能不“排山倒海”?

星洲日報/六日譚‧20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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