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黃明志明知故犯

我原本早已下定決心不再撰寫任何有關黃明志的評論文章,免得平白給他製造更多曝光率、正中他下懷。以他的傲慢本性,能誘發別人隨著他的旋律起舞,達到譁眾取寵的目的乃是他一大快事。但看了8月30日某電視台的訪談節目,我還是忍不住要說:活該!

我只引述黃明志在電視訪談中3個指鹿為馬的邏輯作簡單評述:

一、 他表明,一般普通短片的點擊率最多3、4萬次。而〈吶!〉的點擊率竟高出10倍,追根究底不雅手勢居功至偉。他在談吐間沾沾自喜、輕佻不屑。他的信念是:為了達到“預期效應”,藝術創作可以無所不用其極;即使猥褻、無恥、粗俗等手段都無所謂。

二、他說〈吶!〉的內容明顯在反對種族主義。因此,如果有人對他批判,那人就是種族主義者。天呀!這是哪碼子的邏輯?勸告黃明志,“敵人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的蒙昧時代早已過時,執拗迷信將誤人誤己。

三、黃明志認為他的不雅手勢也是藝術創作一類,強加干預如同扼殺藝術。說來清高無比、堂哉皇哉。黃明志的“藝術創意”殘酷地玷污了其他忠於藝術工作者的尊嚴,使他們蒙羞。

華總會長方天興呼吁大家給黃明志改過自新機會,隱惻之心難能可貴。但黃明志的個案已再三把華社折騰得筋疲力竭。“我的國家”掀起軒然大波時,為了免除兒子無妄之災,黃父奔走四方,尋求支援。基於明志“年幼無知”(儘管說不過去),整體華社(包括華基政黨)都義不容辭伸出援手鼎力相助,希望他改過自新。但事與願違,他本性難移、背信棄義、以怨報德,無端端跑出一個“丘老師ABC”把過去為他雪中送炭的人士狠狠刮了個耳光。過橋抽板,可悲!

如今,他更加走火入魔,以〈吶!〉短片刻意加深社會不安,惟恐天下不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但願方天興的用心不會成為狗咬呂洞賓的新個案。

我要重申:我痛恨種族主義。我曾在《言路版》寫過多篇有關種族和諧文章。我堅持把語無倫次那位老師施以重刑藉以殺一儆百;與此同時,對黃明志明知故犯、一再擾亂社會不安也不能網開一面。男子漢大丈夫,既然做錯事就得坦然面對後果,勇者無懼。

憐憫之心乃人之本性。當人犯了錯而決心悔改的話,永遠不乏溫情和援手。但核心問題是:“狼來了”只能說兩次;說第三次的話不是自討沒趣便是自取其辱。

星洲日報/言路‧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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