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7, 2009

海南雞飯註冊商標的影響

根據報導,經過2年半申請的“海南雞飯”商標終獲得註冊局批准。海南會館聯合會總會長符之慶披露,配合商標註冊成功,該會已制訂完善的作業指標:包括烹飪法、環境衛生、餐具等品質統一標準,供有意使用商標的業者遵守。同時,他不排除向商標使用者徵收服務費,但沒說明服務費定義。

不難想像,這則新聞對全國數以萬計海南雞飯小販(其中多數不是海南人)影響深巨。這突如其來的發展將使他們無所適從。為了避免瓜田李下,我認為海南會館聯合會有義務向全體海南雞飯業者闡明“海南雞飯”註冊商標所賦予的法定權利範疇,免得他們對今後生計憂心忡忡。以下情況有待釐清:

一、無庸置疑,“海南雞飯”商標的知識產權既然“名花有主”,任何抄襲 (Infringement)或影射(Passing off)舉動都屬於商業罪行,冒犯不得。然而,令人疑惑的是,“海南雞飯”屬於通用名詞,而商標註冊法令有則“通用名詞無權專用”的明文規定。那麼,如此 “矛盾”現象該作何闡釋?說得更具體些,如果有人在其攤位名正言順寫上“海南雞飯”字樣而不採用其商標,請問海南會館聯合會對該小販是否具有法令約束權?

二、藉此作個對照:“文昌海南雞飯”的商標圖案是只肥雞;實際上,雞的形態早在Chicken Rice Shop的註冊商標中亮相。既然如此,海南會館的商標申請怎能輕騎過關?難道是註冊局看漏了眼?當然不是!個中道理不言而喻。

三、再說,海南會館聯合會打鐵趁熱,推出“海南鄉親”信用卡和轉帳卡(Suu-Kee Credit Card和Suu-Kee Debit Card),頗有創意。然而,這是否表明今後其他商家或機構將被禁止使用Credit Card和Debit Card字眼呢?

四、至於徵收費用一事,表面上看來易如反掌,實際上這是門十分深奧的商業運作,錯綜複雜的程序遠遠超出局外人想像。由於篇幅所限,不欲贅言。衷心希望海南會館聯合會在落實“徵收服務費”前,向相關專業人士作技術性與可行性探討,否則到頭來弄得“雞毛鴨血”,得不償失。

有個個案可供作借鏡:日本松下電器公司(Matsushita)的舊商標稱National。 由於重金打造,此品牌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如雷貫耳。可惜,National是個通用名詞,你只要打開電話簿和廣告目錄,一連串以National作為公司和產品名稱的例子比比皆是,連天字第一號的松下都束手無策。最後,為了避重就輕,他們只好展開品牌重新定位行動(Rebranding)以嶄新的 Panasonic登場。一家跨國機構尚且如此,海南會館聯合會豈能輕舉妄動?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謝明意‧200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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