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 2008

“大马公司”何以失败?

前副首相兼森那美集團主席敦慕沙希淡在2008年策略群英大會上主講通過整合與合作取得協同作用時表示,早在1983年代推介的大馬公司Malaysia Inc-簡稱MI概念時過於雄心勃勃。當時我們要成為工業國、亞洲矽谷、資本市場中心及岸外金融中心等。由於同時追求太多目標反而失去焦點,導致計劃失敗。恕我對敦慕沙的 本末因素分析和主觀判斷不盡苟同。

如果以勝敗論英雄,MI計劃以一敗塗地告終已是不爭事實,毋庸狡辯。然而,事後把失敗原因片面 歸咎於目標定得太高確實有待商榷。回顧上世紀80年代的大馬經濟結構,迫切需要從價值型蛻變為附加價值型。為了擺脫瓶頸局限,高瞻遠矚的MI大計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否則將迅速喪失市場競爭力(大馬今天的窘境因此形成)

至於目標的高低是相對而非絕對。換句話說,要成就大事就得儘力打拼、願意付出、不計犧牲,哪有唾手可得之理?如果當時全國人民能在同舟共濟、眾志成城的精神下,充份展現以下因素如:

一、免受干預的自由市場經濟;二、用人唯賢的治國機制;三、以全民為本的英明政府;四、身先士卒的政治人物;五、秉公廉潔的行政官員;六、刻苦勤奮的愛國人民等,要達致MI目標並非緣木求魚。撫今追昔,除了第6項因素外,我們一無是處。

處在MI概念萌芽階段,由於利之所在,近水樓台的政客們對其潛在的無窮寶藏趨之若鶩;且在新經濟政策土著特權保護傘下,他們赴湯蹈火不再是為了成就國家授予的神聖交託,轉而瘋狂和盲目地追逐個人和族群的肥水。可憐MI的美夢就在大家自顧不暇情況下成為棄嬰。

意識形態上,MI失敗的主觀和客觀因素還包括:

一、新經濟政策的致命衝擊:在新經濟政策的掌股中一切土著至上;投資需要土著夥伴、掛牌上市需要土著股東、政府工程保留給土著、中型政府工程優先考慮土著諮詢顧問等等。在懷才不遇的困境中,許多出類拔萃的精英只好自我流放。

二、四害未除:國家要進步必須先除四害(即政府行政機制中的繁文縟節、官僚裙帶、貪污濫權、矯枉過正的總稱) ,亞洲小龍之香港和新加坡都是活生生的典型例子。四害不除,MI只淪為紙上談兵。

三、阿里巴巴的誕生:這是機會主義橫行下所誕生的怪胎,也是MI的一大毒瘤,嚴重打擊投資者信 心。當事人不需才華,只靠政治或裙帶關係,把自尊押上就可點石成金,財源從此滾滾而來;不必傷透腦筋更不用勞動筋骨,便可坐享別人努力所帶來的成果。對所 造成的昂貴社會成本絲毫不感到臉紅。

四、做生意只談關係不講勢力:當時有句揶揄的話:在大馬做生意,你懂甚麼並不重要;你認識誰(指政治人物)才關鍵。因此,It's not what you know but who you know的至理名言廣泛流傳。

當年在國際間盛傳一則笑話:有位部長在國外招商。席間有人對政治人物左右企業一事提出質問。他理直氣壯地加以否定。他說:絕對不是事實。如果真有此事,你們可以直接上門向我投訴。聽眾暗地裡對這位自打嘴巴的部長啞然失笑。

總之,我的結論是:MI的失敗與目標高低無關,只怪自己短視、無知和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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